1月26日,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当地时间1月25日,一名中国游客因在亚航机舱的厕所内抽烟,而被推事庭判处罚款6000令吉(约合9807元人民币)。
当地时间1月25日,来自中国云南的被告李某(译音,41岁)承认,他在1月16日下午1点左右,搭乘从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飞往斗湖的亚航AK5746班机,并在机舱的厕所内抽烟。
被告被控触犯了2016年民航法第100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06(2)(a)条文下同读。触犯这项法令的最高刑罚为罚款25000令吉,或入狱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该案的主控官黛央诺阿扎丽娜瓦蒂认为,被告的行为危害到了其他乘客的安全,为了公众利益需要以儆效尤。
而被告的代表律师刘汉民则认为,由于被告首次搭乘飞机出国,“在飞往斗湖的行程中,被告对禁烟一事毫不知情,而且没有这方面的中文广播。”
推事法韩莎法琳聆听了控辩双方的陈词后,做出了上述判决。她下令,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入狱3个月代替。被告在缴付罚款后,即交由移民局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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