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成了卖淫窝,2女18男涉案在山东被抓!没想到...
近几天,烟台接连下了好几天雪,
气温也降到了零度以下...
工作了一天大家都想着
下了班找个地方温暖温暖~
有家室的回家,没家室的和朋友同事聚聚...
但是,小编要提醒小伙伴们,
下面这种“找温暖”的方式可千万要不得!
因为已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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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警方成功打掉一卖淫窝点! 一
1月5日17时许,烟台龙口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在辖区一出租房内,将正在实施卖淫嫖娼行为的陶某(女,34岁,黑龙江人)、姜某(女,39岁,黑龙江人)抓获。
“零口供”定罪! 二
经查,陶某、姜某在合租的房屋内,通过网络招揽嫖客以200元的价格为嫖客提供性服务。
尽管姜某、陶某对民警的询问不予回答。但天网恢恢,证据确凿,民警在“零口供”的情况下,将两名卖淫人员依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并均处罚款5000元。
现已牵出18个“嫖客” 三
民警继续深挖线索,经缜密侦查,至1月20日,又抓获郭某、孙某等18名嫖娼人员,均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
▲这不是全部招嫖人员,还有很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个卖淫窝点,2个卖淫女,
已抓获招嫖人员18人...
再次郑重提醒:拒绝“黄赌毒”!
“黄赌毒”不论哪个大家都沾不得!
烟台公安也将加大对
涉黄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从严打击!
也希望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及时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共同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山东商报新媒体综合烟台公安、龙口公安
山东商报新媒体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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