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土大型权威资讯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热议快讯 > 正文

遇到家暴该怎么办?|北京发布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李超       日期:2018-03-29 11:31:49
导读: 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在世界各国,家庭中虐待妻子的现象都十分常见。据世界银行调查统计,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都曾受到过与其关系密切者的身体虐待。全国妇联的一项最新抽样调查表明,在被调查

典型案例六、王某诉张某离婚纠纷案。王某(女)向张某(男)提起离婚诉讼,并就张某有家庭暴力行为而将其打成轻伤,要求张某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张某同意离婚,但称其并没有施暴,王某头上的伤是拉扯时摔伤所致。一审法院认为,并无明确证据证明张某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王某受伤,因此对王某相关主张不予采纳。二审法院对王某提交的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鉴定材料进行了仔细核查,对双方具体行为等详细询问,补充查明了大量细节,认定存在家庭暴力事实,改判张某给付王某精神损害赔偿金。

典型案例七、刘某诉韩某离婚纠纷案。刘某(女)起诉韩某(男)要求离婚,并就韩某有家暴行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双方协议中韩某保证不再殴打刘某的记载、刘某的伤情鉴定书、刘某的多次报警记录等证据,可以认定韩某多次殴打刘某,亦可认定韩某屡悔屡犯,实施暴力呈现周期性、持续性,从而认定韩某对刘某构成家庭暴力,支持刘某的损害赔偿主张。

典型案例八、杨某诉刘某离婚纠纷案。在刘某(男)与杨某(女)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杨某申请,法院审查后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刘某殴打、骚扰杨某。但刘某不知悔改,持刀将杨某面部多处划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在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仍然持刀将杨某划伤,应认定刘某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经调解无效,判决双方离婚。

典型案例九、李某诉刘某离婚纠纷案。李某(女)与刘某(男)离婚案件中,法院依据李某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的报警、就医、伤情鉴定等一系列行为及相关书面材料形成的较完整的证据链条,认定刘某构成家庭暴力行为。

典型案例十、林某诉李某离婚纠纷案。李某(女)和林某(男)离婚案件审理中,李某提交受伤部位照片证明对方存在家暴行为,林某否认施暴。李某提交医院诊断证明,林某再次否认李某所受伤害系林某施暴所致,但双方均认可二人曾于某日发生矛盾,当天,李某受伤。法院要求林某对李某的伤情作出合理解释,林某未能合理解释。鉴于此,法院调整了举证责任分配,将举证责任分配于林某,但林某未能对其主张提出证据加以证明。因此,结合发生矛盾的时间、地点、经过、在场人等因素,法院综合认定李某受伤系林某所致,故认定林某对李某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暴力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因素,法院酌情确定赔偿5000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 招聘启事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投稿通道 | 专家团队 | 本网团队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辽宁党刊网
地址:辽宁省北京东路1555号 邮政编码:700003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ICP备案号:辽icp备11007236号-2
全国公安网络备案:67011202000373 客服电话:0791-0403296 电子邮箱:2038996513@qq.com
信息支持:辽宁党刊网 交流编委会 经费支持:辽宁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华采公司
免责声明:转载本网原创内容请注明出处。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 请联系本网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