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本案,岳屾山律师认为受害人可以从民事权利进行主张,要求平台方归还其自身筹集的相应善款。如果平台没有能力,善款是否能拿到,就只能等待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赃款的追缴情况了。
六、 个人求助不是生意
“个人求助本身属于慈善,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爱心奉献,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平台把它当做了一门生意来做。”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褚蓥表示,“容易筹对外宣称平台免收所有手续费,而且对于在平台上发起筹款的求助者,达到一定筹款资金还会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其目的在于快速获得大量用户。但是在整个流程中,平台自身是否有足够多的资金储备支撑是关键,如果没有资金储备,就存在挪用善款填补空缺,甚至出现现在卷款潜逃的问题。”
目前,《慈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均未将个人求助纳入到法律监管体系当中,也并未对开展个人求助业务的平台进行监管和指定准入标准。
在褚蓥看来,个人求助本身属于中国式慈善的一部分,理应从立法层面将其纳入到相应的监管体系当中,此外,政府应该积极加强慈善文化,公众慈善理念的倡导工作,在此基础上通过新的技术手段,实现更好地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目的,而不应该让慈善成为企业获利的工具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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