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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原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码头及罐区

责任编辑:李超       日期:2021-11-17 11:12:19
导读:辽宁建设项目名称及地点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原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码头及罐区新增货种项目项目建于营口港鲅鱼圈港区一港池顺岸码头后方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辽宁建设项目名称及地点

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原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码头及罐区新增货种项目项目建于营口港鲅鱼圈港区一港池顺岸码头后方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概况:项目50万吨;新增碳九输运、仓储,年吞吐量为4万吨;新增棕榈仁油输运,年吞吐量为75(1)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罐区及装卸区产生的烃类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经预测,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较小项目无新增废水,流动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维修废水等均排入含油及化工污水处理厂,不会对海域水环境造成影响。

噪声: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55 dB(A)。且陆域附近没有居民区等敏感目标,因此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无新增生活垃圾。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为清罐废物,暂存于现有工程危险废物暂存处,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项目选址张贴公告,公示时间为20日。

2)完成环评报告编制后,采用网站、报纸、张贴三种方式同时进行二次公示: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建设单位在进行2次报纸公示,公示时间为66,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项目选址20212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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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北二路,收件人及电话:赵洪帮13841739677)、电话(563559943@qq.com)等多种形式,将填写的公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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