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媒体收到湖南省桃源县居民的《情况反映》,称该县位于观音寺镇的东风石灰矿存在违法开采的情况,希望媒体关注。
本媒体派记者赴湖南桃源县实际调查走访,发现桃源县居民的《情况反映》所陈述的情况基本属实。桃源县对于矿山行业管理疏忽,东风石灰矿确实存在以下问题:
一、该矿非法越界开采,破坏植被上百亩,很早就突破了湖南省生态林保护红线。
二、长期违法开采,造成盐碱酸混合物污染严重,致使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三、该矿所开采地块存在权属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部分土地权属尚在桃源县观音寺镇东阳溪村村民手里。
四、该矿存在生产量过大,与实际缴纳税收不符的现象。
五、该矿将废旧矿石堆放到相邻村民的土地上,占用其他村民大量林地,至今不能恢复原状。
六、该矿二十四小时不分昼夜开采,重型卡车在乡村公路上穿梭往来,造成乡村公路满是泥坑,村民苦不堪言。
在桃源县,观音寺镇东阳溪村村民陈某告诉记者,他承包的林地真正被东风石灰矿开采着,已经十多年啦,东风石灰矿没有给占地补偿款,像他家这样的看情况村里还有很多,然后他向记者出示了他的林地承包手续。
采访中记者见到了一份2009年桃源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原告是村民印某某,被告是桃源县东风石灰矿,案由是物权保护纠纷,判决结果认定东风石灰矿越界开采,占用了原告的林地,侵犯了原告物权,判定东风石灰矿对原告予以赔偿。印某某的儿子对记者说,东风石灰矿的违法开采已经由来已久,至少十年以上,我们无数次反映情况,对于东风石灰矿的违法开采,无人制止,无人管理,一直到现在。
另外,2019年12月30日签订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书上东风石灰矿的负责人李瑛承认占用村民印某某的林地进行矿山开采,并承诺对印某某予以经济补偿,协议书上有东风石灰矿实际经营人邹卡雄签名,有桃源县观音寺镇林业管理站的盖章,有桃源县观音寺镇六位调解员的签字。
桃源县观音寺的村民一致认为,他们反映东风石灰矿违法开采已经十多年了,到现在没有人管,肯定有人替东风石灰矿撑腰,违法开采大行其道,村民利益遭受损害却没有人管,村民怨声载道。
就在前几天,记者获悉,明明东风石灰矿的负责人李瑛已经承认占用村民印某某的林地进行矿山开采,但是印某某的儿子前去桃源县法院立案,要求东风石灰矿停止侵害,恢复占用林地原状,桃源县法院却不予立案。
专家说法
央视评论员、《中国改革报》副总编杨禹指出,看到这篇报道心情非常沉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于2005年8月15日在浙江湖州安吉考察时提出的科学论断,是指导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理论,为中国迈向生态市场经济提供了理论支持,为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拓新空间、提供新思路,为实现城乡两元文明共生、城乡均衡发展的中国特色城镇化模式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2017年10月18日,该理论就写入中共十九大报告。然而,桃源县政府的相关部门竟然置如此公然违法开采不理,视广大村民利益受损、民怨沸腾不管,允许这样的矿存活十几年,这就是对金山银山的放弃,对中央指示的漠然,长期以来,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所谓的经济增长,为了政绩,牺牲生态环境,牺牲子孙的利益,把绿水青山变成秃山废山,搞得水土流失,土壤沙化,森林被毁,植被破坏,这些大多数是不能逆转的,因此总书记一再要求,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我们就一定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桃源县的相关人员应该好好学习总书记的讲话,领会精神,这家矿山违法开采能存在这么多年,县矿业管理如此混乱,当地村民怀疑其有人幕后撑腰,是有道理的,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调查一下,有没有,给公众一个交代。
著名维权律师张宏亮认为,矿山企业违法开采,相关部门应该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343条第1款规定,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涉嫌犯罪。另外,当地相关部门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盖章,说明已经知道这家企业越界开采,但是,对违法企业不做任何处罚,这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还有,涉案石灰矿的负责人已经承认占用村民林地进行矿山开采,但是当事人前去法院立案,却被拒之门外,显然,当地法院没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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