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现场考试场地器材设置规范及项目考试规则(试行)。根据规则,素质项目Ⅰ为1000米跑(男)和800米跑(女)。素质项目Ⅱ8项分别为:引体向上(男) 、斜身引体(女) 、双杠臂屈伸(男) 、仰卧起坐(女) 、实心球、1 分钟跳绳 、原地纵跳摸高、立定跳远。运动能力Ⅰ的5项分别为:足球—运球\射门 、篮球—运球\投篮 、排球—垫球\发球、乒乓球—左推右攻\发球 、羽毛球—正反手挑球\发高远球。运动能力Ⅱ的7项为:双杠组合I(男) 、双杠组合II(女) 、技巧组合I(男) 、技巧组合II(女) 、健身长拳套路 、健身南拳套路 、100 米游泳。
考试院表示,考试使用的体育场地和器材种类较多,考试组织实施中选用的器材设施,规则明确规定了标准及要求的,各区必须选用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的器材设施;规则中无明确规定的,各区选用的器材设施要符合其所属行业的相关规定。所有场地和器材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考生安全。(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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