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宽甸公安局宽甸镇城北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李某报警称,有人通过微信冒充其领导,以正在办事、不便转账为由,让李某帮助其转账30万元,李某随即通过微信向对方提供银行卡号转账300025元,后经李某核实,发现自己被电信诈骗。
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联系相关部门成功将李某转账的300025元冻结,为李某及时挽回了损失。
随后,宽甸警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祁某程等专门倒卖银行卡的犯罪团伙。获此线索后,宽甸镇城北派出所立即联合刑侦大队反诈中心组织精干警力赶赴河北省邯郸市进行抓捕,办案民警通过多方走访排摸、蹲点值守等大量工作,分别于4月4日,4月7日,4月8日将该团伙的祁某程,焦某昊,张某成功抓获。到案后,经审讯,祁某程,焦某昊和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以盈利为目的的倒卖银行卡给网络犯罪集团使用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祁某程、焦某昊、张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
犯罪分子实施网络诈骗、开设赌博网站、洗钱等犯罪行为,均需要使用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支付结算,为逃避打击,其选择购买他人实名制银行账户,导致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成为一条完整的灰色产业链。广大群众务必要注重个人信息保护,不要将个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出借、出售、出租给他人使用,成为犯罪分子的犯罪工具,千万不要因为一时贪念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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