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排查的内容为安全基础管理、地下矿山动火作业、淘汰落后工艺与设备等。要求非煤矿山企业对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长期停产停建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在恢复生产建设前必须完成自查自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对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逐矿逐库进行督查,对不能保障安全生产的企业停产整顿,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省应急厅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随机抽查部分企业,对“头顶库”逐库进行检查,对大排查开展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推动大排查扎实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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