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辽中区人民法院获悉,成某等人因犯敲诈勒索罪获刑。
中介、拆除GPS工作人员、汽车抵押置换店、文员,一应俱全,很多车主以为这是正规的抵押公司,可这些都是策划好扮演的。大家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出贷款本金,有人负责联系被害人,有人负责提供作案场地,有人负责拆GPS,有人负责谈判。
据辽中区人民检察院审理查明,2016年10月,朱某某(已判决)与成某及殷某某(已判决)等人预谋假借办理车辆无抵押贷款名义,寻找急于用钱的外地车主,由充当中介的人先教唆并帮助车主提供虚假抵押手续,待车主签完合同并得到贷款后收取中介费。
下一步是教唆车主拆除安装在抵押车辆上的定位,然后继续办理抵押贷款。车主同意拆除后收取定位拆除费。刚刚拆除不久,后面就是多名男子驾车对车主的车进行拦截,以报警告车主诈骗相要挟,强行向车主索要违约金并将贷款全部收回。
据被害人徐某甲介绍, 2017年初,他想通过给车辆安装GPS办抵押借款,其朋友王某甲帮其联系上辽中一个中间人,说可以在辽中和海城各做一次抵押车辆贷款。2017年2月一天,其和王某甲开车来辽中,中间人给其一个沈阳的假工作证明。
最后,双方谈妥车辆贷款金额10万元,扣除保证金、利息等实际到手60900元。装完GPS,徐某甲和王某甲跟中间人离开,随后中间人又花1200元找人拆除GPS,当时说拆除后可以第二次抵押贷款,但需要给中间人1万元中介费。
中间人开车带他们往海城方向走,但车开得非常慢,开出10多公里后,从后面追上来的三四辆车将其车截停,车上下来七八个人,威胁徐某甲称“私自拆GPS,工作证明是假的,这是诈骗、违约,如果不赔钱就报警”。
最终,双方私了,徐某甲先将手中剩余贷款50900元归还,最后谈妥赔钱数额60000元,将其车扣在车行。大约过一个月,对方说再不来就卖车,徐某甲去辽中给了50000元后将车开回。
用上述方法,2017年1月8日,王某也被骗了五万余元。一个多月时间,朱某某等人采用上述方法非法获得人民币102700元。
目前,涉案多人已经判决,在此案中,成某扮演中介、微信发布信息联系车主、参与拆除GPS;朱某提供资金、参与拦截被害人车辆及扮演主事人员与车主谈判、要挟车主。目前,被害人钱款已经归还。
辽中区人民法院认为,成某、朱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方法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辽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朱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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