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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离婚法院传票可以不接收?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责任编辑:李超       日期:2017-10-23 22:14:07
导读:我国婚姻法中对离婚各项事宜做了明确规定,办理离婚也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手续。但现实生活中可能存在已经向法院申请离婚了,但又不想离婚的情形,有人就想拒收法院的离婚传票,根据新婚姻法离婚法院传票可以不接收

1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2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21、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根据以上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共同财产才能进行分配,若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不能进行分配费,但若夫妻另一方自愿进行分割的情形,司法机关也是不会进行干涉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论是采取哪种方式办理离婚手续,都会发生一样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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